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
(眉山职位)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的公告
根据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、戒毒系统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《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、考察、录用工作的通知》有关规定,现将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(眉山职位)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
按照《公告》规定,并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,对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,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的人员,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全市共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。(具体名单见附件)
二、体检报到时间、地点
(一)时间:2019年8月8日早上7:00;
(二)地点:在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(眉山市东坡区苏源路400号)正门报到后,前往体检医院。未按时到场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,做“不合格”处理。
三、体检的标准
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关于修订<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>及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6〕140号)执行。
四、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须携带的有关手续
(一)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;
(二)面试通知书或笔试准考证;
(三)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(背面写上本人姓名)。
(四)体检费用:500元左右,医院收取。(交通费、生活费自理)。
五、注意事项及要求
(一)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,勿熬夜,不要饮酒,勿食用过于油腻、高糖分的食物,避免剧烈运动;
(二)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受检前禁水、禁食8-12小时;
(三)女性受检者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,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;怀孕者,事先告知医护人员,勿作X光检查。
六、体检纪律
考生体检时须遵守以下纪律,一经发现违反纪律的,将由市司法局视情形确定是否取消违纪考生的体检及录用资格:
(一)参加体检时,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,已带的须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,体检过程中,不得随身携带;
(二)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,不得由他人陪同或随同;
(三)考生体检时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等信息,不得与外界联系;
(四)体检中服从安排,紧跟引检人员;
(五)按要求如实填写体检表上的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,不得隐瞒病史;
(六)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的项目,切勿漏检。
七、复检及递补
(一)复检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规定:“考生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,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,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。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,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。复检只能进行1次,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。”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,可以提出复检要求。要求复检的,应在体检结果公告发布7日内,将复检申请送交眉山市司法局政治部(电话:(028)38099682)。复检只安排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。未按时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,视为自动放弃,取消本次考录资格。
(二)递补。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系统、戒毒系统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(人民警察)的公告》规定:“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,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,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”
八、组织领导
体检工作由眉山市司法局组织实施,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。
本公告由眉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。
附件: 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(眉山职位)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进入递补体检人员名单
眉山市司法局
2019年8月6日
附件:
2019年上半年全省司法行政机关
(眉山职位)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
序号 | 姓名 | 性别 | 准考证号 | 招录单位 | 报考职位 | 职位编码 | 招录名额 | 总成绩 | 排名 | 备注 |
1 | 李玥 | 女 | 9042020062514 | 眉山市青神县司法局 | 司法助理员 | 31200106 | 2 | 70.66 | 3 | 计划招录2名,第2名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 |